濱州在線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461|回復: 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又一起!濱州趙某參加聚會飲酒身亡,其家人索賠17萬余元...

[復制鏈接]
跳轉(zhuǎn)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22-5-15 07:00: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來自山東


2021年3月9日下午,趙某1應邀到趙某2家吃飯,趙某1妻子周某一同前往,期間共同飲酒的還有趙某2、趙某3、趙某4三人。在飲酒過程中,趙某1因身體不適,由妻子周某陪同離開去往村衛(wèi)生室,后又在其他親屬駕車陪同下送往惠民縣人民醫(yī)院治療。入院時間為2021年3月9日20時25分,入院主要診斷為休克。當晚22時16分趙某1被宣布臨床死亡,死亡原因為“循環(huán)衰竭”,趙某1家人因檢查和搶救支出的醫(yī)療費用為5365.85元。后趙某1妻子周某、女兒趙某5、兒媳隋某三人作為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趙某2、趙某3、趙某4三人賠償死亡賠償金17.2萬元及住院搶救費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一般侵權(quán)責任的構(gòu)成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侵權(quán)行為的存在、損害后果的發(fā)生、侵權(quán)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判斷共同飲酒人是否存在過錯,通常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予以考量:一是在共同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是否存在過度勸酒、灌酒、賭酒、罰酒行為;二是飲酒后,共同飲酒人是否對飲酒過量或明顯醉酒的人盡到必要且合理的照顧義務。

惠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本案中三被告雖然均否認與原告一起飲酒,但結(jié)合日常交往之風俗和原告周某與被告趙某2之妻的通話錄音,可認定三被告與死者趙某1當天一起飲酒的事實,但原告沒有證據(jù)證明三被告在飲酒過程中對趙某1進行過度勸酒、灌酒、賭酒、罰酒等行為。在趙某1感覺身體不適后,由其妻子周某陪同離開,三被告已經(jīng)盡到了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趙某1在當晚10時許不幸死亡,醫(yī)院認定的死亡原因系“循環(huán)衰竭”,原告所舉證據(jù)不足以證實趙某1系飲酒直接導致死亡。綜上,原告不能證實趙某1的死亡與涉案飲酒行為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據(jù)此,惠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周某、趙某5、隋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作出后,三原告提出上訴,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

主題

139

回帖

709

積分

高級會員

Rank: 4

積分
709
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22-5-15 13:28:22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少喝酒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

主題

106

回帖

403

積分

中級會員

Rank: 3Rank: 3

積分
403
板凳
發(fā)表于 2022-5-15 21:47:4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北京
這鬧得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192

回帖

622

積分

高級會員

Rank: 4

積分
622
地板
發(fā)表于 2022-5-15 22:07:0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少喝酒來自: iPhone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257

回帖

672

積分

高級會員

Rank: 4

積分
672
5#
發(fā)表于 2022-5-16 08:30:06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山東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本版積分規(guī)則

QQ|小黑屋|濱州在線 ( 魯ICP備14018217號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魯公網(wǎng)安備 37160202000169號

GMT+8, 2024-9-22 12:42 , Processed in 0.11348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