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濱城公安濱北派出所在例行檢查過程中,發(fā)現崔某非法儲存汽油,行政拘留其5日。
I9qD9493dxz22P22.jpg (63.75 KB, 下載次數: 54)
下載附件
2022-2-11 12:27 上傳
為有效監(jiān)督“二手車”市場規(guī)范經營,濱北派出所定期組織警力對“二手車”經營商戶開展安全檢查。2月8日,民警例行檢查至205國道西側某“二手車”經營商戶內,發(fā)現經營人員崔某(男,32歲)在其中一輛二手車內存放了3桶汽油,經核準達30余升。
經調查詢問,民警發(fā)現崔某在經營過程中用自制工具將收購的“二手車”油箱內留存的汽油抽出,擅自存放在塑料桶中,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czY4G4GE40IESqYL.jpg (573.81 KB, 下載次數: 52)
下載附件
2022-2-11 12:27 上傳
隨后,民警依法對崔某行政拘留5日,當場扣押了全部散裝汽油30余升。
DryBBR82RGl44LYI.jpg (39.17 KB, 下載次數: 55)
下載附件
2022-2-11 12:27 上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汽油是我國明確規(guī)定的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易揮發(fā)。正因為其危險性高,汽油的儲存有非常嚴格的規(guī)范和要求。特別是當使用塑料桶存放時,會出現靜電發(fā)生爆炸。
該案中,崔某為圖自己方便,擅自存儲汽油,不加安全防護,又放置在汽車較為集中的場院內,隱患很大,十分危險。
CRJvKJH20UV2Jh2l.jpg (52.6 KB, 下載次數: 51)
下載附件
2022-2-11 12:27 上傳
民警提醒,私自買賣、運輸、儲存汽油是違法行為,一旦發(fā)現,嚴厲查處!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切勿貪圖方便,為一己之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顧 |
|